以时代担当奋力书写国企改革答卷——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在干部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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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6月30日)是上半年的最后一天。对于全国的国有企业来说,今天是一个有着特殊意义的日子——两年前的今天,也就是2020年6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国资因改革而生,国企因改革而兴。改革是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审定的新时代国资国企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施工图”。国有企业以此为行动纲领,以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建设现代化企业制度为核心,开展国企改革专项行动。今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当前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已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我们要深刻认识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大意义,真正拿出决战决胜的坚定信心,保持破浪前行的精神状态,在改革中浴火重生,在发展中重振雄风,努力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向纵深发展,以改革创新引领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下面,根据市政府国资委党委统一安排,我以《以时代担当奋力书写国企改革的“*答卷”》为题,与大家就国企改革做一个分享交流。一、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守住“立企之魂”,用好“兴企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针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用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的重大理论创新和科学判断,深刻阐明了新时代为什么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怎样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这个重大的时代命题,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2016年10月,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两个“一以贯之”,即: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总书记要求“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两个“一以贯之”是公司治理的“中国方案”,实现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的有机统一。一方面,国有企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根”和“魂”。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国有企业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更是重要的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必须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这是现实要求。国有企业终究是一种现代企业组织形式,要做强做优做大就必须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简而言之,前者是“立企之魂”,是保证“国企姓公”的必然要求;后者是“兴企之策”,是做强做优做大的路径选择。这两方面的有机结合,正是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色所在。如何在国企改革中坚持两个“一以贯之”,结合企业治理结构,积极研究行之有效的落实路径?归结起来,就是要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建立党的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以高质量党建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铸牢企业改革发展的“根”和“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引导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之钙,筑牢信仰之基,把稳思想之舵,确保干部员工思想行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始终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重大政治原则,把党委集体研究作为重大决策前置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研究决策。要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积极研究党的领导融入到企业经营发展关键环节的实现形式,确保企业的发展方向不偏离。要以提升领导力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党建的引领保障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二)坚持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融合,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把党的领导融入企业治理各环节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完善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董事会定战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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