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会上的讲话+第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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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在全市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根据**市委政法委的要求,市委决定,从4月下旬至6月下旬,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这次教育整顿活动是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政法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教育整顿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广大干警要统一思想认识,真查实改,积极投身于活动中来。要通过教育整顿,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树立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把我市政法工作推向新的台阶。下面,我讲两个方面意见:
一、正确分析形势,充分认识加强教育整顿的重要性 经过几年的艰苦努力,我市政法队伍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政法队伍建设整体走在了**市乃至全省的前列,公安局被推荐为**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人民满意检察院称号,法院被**中院记集体三等功,司法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队伍整体素质和精神面貌有了很大改观,积极履行了打击敌人、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的重要使命,涌现出了一批忠于职守、敬业爱民、廉洁奉公的先进典型,应该说,我们的队伍主流是好的,是党和政府可以信赖的队伍,人民群众也是满意的。但是,应该清醒的看到,我们的队伍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甚至还比较严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政治素质不高,表现在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不振奋,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学风不浓,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淡薄,本位主义、特权思想严重。二是大局意识不强,表现在为经济建设服务缺乏新思路,缺乏新措施,对影响经济发展的案件敏锐性不强,处置不力;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就案办案,有些案件的处置方法简单,没有积极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没有维护稳定的意识。三是纪律作风不过硬,表现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办人情案、关系案,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以权谋私,对待群众“冷、横、硬、推”,态度不热情,办案不文明,救助不及时;工作作风飘浮,自由散漫,办事拖拉,有禁不止,有法不依,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四是业务素质越来越不适应形势的需要,表现在办案不规范,程序意识不强,违法办案,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出警处警不及时,工作不细,致使有些案件取证不足,打击不力,造成工作被动局面。能不能正视这些问题,敢不敢揭露这些问题,反映出我们加强队伍建设的决心和勇气,关系到政法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政法队伍的整体形象,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这些问题的产生,究其原因,主要有四条:一是少数领导干部对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建设和教育整顿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不足,缺乏抓队伍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个别领导、干警不能正确对待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公正执法的意识差。三是队伍建设的管理机制尚不完善。一些规章制度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一些监督处理措施操作性不强,一些必要的制度还没有制定。四是队伍建设深层次矛盾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各种矛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仍比较复杂,内部管理存在漏洞和不足,还没有从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和干警素质上找到根本的解决办法。要积极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把思想统一到队伍建设上来,统一到教育整顿上来。要从三个方面提高对队伍教育整顿的认识:
1、搞好政法队伍的教育整顿,是坚持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的必然要求。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我市立足前几年发展基础和优势,争取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更大进展的关键年。党的十六大提出,要“与时俱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我市十一次党代会要求,要“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经济要取得更大发展,必须创造一个稳定的环境,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没有稳定,什么也谈不上。而政法队伍作为维护稳定的主力军,必须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加强对当前形势的认识与把握,敢于勇挑重担。全市政法工作会议提出,政法工作要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为把**建设成现代化都市新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这对政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能否实现这一目标,政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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