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长赋: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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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长赋: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提出了原则要求,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作出了系统全面部署,硬化实化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政策安排。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是农业农村现代化,总方针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要认真学习领会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其丰富内涵,采取超常规的政策举措,加快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方针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历史性地把农业农村工作摆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优先位置;在2017年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重大意义和科学内涵,提出了“四个优先”的明确要求;在2018年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方针。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提振了信心,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党的“三农”理论的创新发展。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始终高度重视、正确处理“三农”问题,引领推动党的事业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先后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等一系列重大论断,坚持不懈地对科学处理工农城乡关系进行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提出并深刻阐释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这一总方针,进一步明确了对工农城乡发展优先序的战略考量,强化了对农业农村农民“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导向,把解决好“三农”问题的重要性提升到新的历史高度。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顺应了城乡演变和现代化建设规律,抓住了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是对我们党“三农”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是我们党关于工农城乡关系问题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重要内容,为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体现了鲜明的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分阶段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这是包括“三农”发展在内的国家整体战略。我国拥有13亿多人口、近6亿人生活在农村的基本国情农情决定了,没有农业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富裕、没有农民安居乐业,国家现代化是不完整、不全面、不稳固的。即使将来我国城镇化率达到70%,仍将有4亿多人生活在农村。农民落在现代化进程之后,既不符合党的执政宗旨,也不符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当前,农业依然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依然是全面小康的短板。不把农业农村发展摆上优先位置,拿出过硬办法,就无法补齐这个短腿短板,确保如期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重塑我国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最大的发展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过去,我们靠工农产品价格和城乡要素“剪刀差”支撑了大规模城镇化和快速工业化。现在,城市对农村人才、资金、土地等要素的“虹吸”效应仍在持续。如果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目标是要消除绝对贫困,那么实现国家现代化的第二个百年目标就是要缩小城乡差别,同步实现农业农村的现代化。目前,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接近1万美元,城市常住人口比重已接近60%,到了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历史阶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就是要扭转长期以来“重工轻农、重城轻乡”的思维定势,建立起向农村倾斜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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