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提出“提高党的建设质量”重大命题和重大任务。“机关党建”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榜样和风向标作用,必须“走在前、作表率”。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必须重视提高机关党建质量,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机关党的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把握方向、引领群众的重要责任,关系着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执政地位的巩固和执政使命的完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建还存在一些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各部门单位对机关党建重视程度普遍提高,但仍然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机关党务干部大多为兼职,有的“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对自己的行政身份比较看重,对党务工作者身份认识淡化,不能很好的将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机关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创新不够,有的仍然将机关党建简单等同于收党费、搞活动,从政治高度认识把握机关党建工作不到位,发挥党建工作引领作用不够。机关党建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有的认为机关党建就是机关党委的事情,参与机关党建的要求不高、热情不够,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不强。
要有效解决以上问题,提高机关党建质量是根本途径。区委巡察机构深刻把握新时代党建的总要求和机关党建的目标任务,结合巡察工作特点,探索形成巡察与党建的良性互动圈,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一、党建引领,实现巡察工作稳步有序高质量发展
为积极贯彻落实新时代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巡察干部党性意识,充分发挥巡察机构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近年来,区委巡察机构机关党支部以党建为引领,坚持党建推动巡察,党建深化巡察,将党建工作与巡察工作同步推进、同步开展,形成巡察与党建“两者相融、上下贯通、层层落实的有效联动机制”,不断凝聚巡察机构党建“向心力”,不断增强巡察干部“精气神”,努力实现全区巡察工作稳步有序高质量发展。
区委巡察机构机关党支部采取“党建+巡察”的模式,坚持巡察走到哪里党组织就建到哪里,每轮巡察都成立临时党小组,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思想教育、桥梁纽带和服务指导作用,全覆盖,实打实,真动情,实现了党建工作与巡察工作的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