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市直机关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落实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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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为认真落实这一规定,我们结合市直机关实际,进行了专题调研,在摸清情况、找准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 一、近年现状 从市直机关情况来看,绝大多数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靠前领导主动性不强。《条例》规定,党组(党委)应当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督促落实各项任务。但从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来看,仍然存在个别部门]党组(党委)未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的问题。《条例》规定,机关党组织书记应当由本单位党员负责人担任。但是,部门党组(党委)书记主动愿意担任机关党组织书记的不多,市直X个部门中只有X个部门机关党组织书记由市级领导以外的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其他部门大多数由党组(党委)分管领导担任,有1个部门还坚持提名由非党组(党委)成员的副县级干部担任。 二是参与活动示范性不好。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以各种理由不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我们在最近的一次调研中,就发现某党员领导干部20XX、20XX年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分别只有X次。有的部门党组(党委)书记经常安排分管领导抓党建工作,但是自己既不亲自参与调研督导,也不安排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今年以来,除了召开会议听取汇报之外,很少有部门党组(党委)书记专门到下属单位调研督导基层党建工作。 三是落实保障自觉性不高。有些部门不能按照X-X%的比例配备机关专职党务干部,有的甚至多次督促也没有落实。有X个部门是被通报之后,才按要求配备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有些部门没有把党建活动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要么是挤占其它工作经费,要么是年底为了突击花掉预算经费,草草安排几项党建活动。多数单位也没有按照规定,支持机关党组织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有的部门没有把党务干部作为锻炼干部成长进步的平台,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提拔难,不愿意当专职副书记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 二、原因分析 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原因有很多,但最关键的,还是主观原因。 一是重视不够,缺动力。有的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没有真正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认为抓党建是虚的,抓业务是实的,讲业务谈半天,讲党建不沾边。有的成天把党建工作重要挂在嘴边,但说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有的认为抓党建是软任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该召开党组(党委)会议研究的,以个别沟通或者文件会签的方式落实;该由主要领导抓的交给分管领导抓,敷衍应付走过场。 二是学习不够,缺能力。有的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对党的理论和有关政策学习不深入,抓党建说外行话。有的对党章党规学习不及时或者浅尝辄止,特别是对机关党建领导体制调整还停留在一般认知上,对有哪些变化、领导谁、怎么领导等,没有系统性地理解和研究。有的不能掌握基本党务知识,研究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时,认为差额等额都一样,执行出现明显偏差。 三是研究不够,缺方法。有些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对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的职责定位不谁,对如何通过机关基层党组织了解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情况以及对重要决策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如何支持机关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怎么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加强党建工作保障等等,缺少思路和方法,抓机关党建仅仅局限于机关党委(总支、支部)报告什么就抓什么,就事论事没有章法。 四是创新不够,缺质量。有的部门党组(党委)书记认为党的各项规定很全面,要求也很严格,上面怎么说下面就怎么做,不创新就不出错,不能结合部门实际抓党建。有的只要求所属单位创新,自己不创新。对部门党建存在的党务干部配备等突出问题,不能脚踏实地有针对性地拿出举措,只找客观理由。 三、对策建议 一是强化督促检查抓落实。建立市委常委机关党建工作联系点,每年每名市委常委到有关部门专题调研机关党建工作,听取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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