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镇第XX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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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第XX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20XX年,全镇第十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居)民委员会)任期届满,依法应进行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为切实做好全镇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维护广大村(居)民的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XX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和《XX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及《XX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川委办〔2020〕20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全镇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关于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贯穿换届工作始终,规范换届程序,严肃换届纪律,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有序推进村(居)民委员会换届,确保选出素质好、结构优、功能强的村(居)民委员会班子,为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与城乡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基本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将党的领导贯穿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2.充分体现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的原则。3.能挑必挑、应挑尽挑的原则。提倡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村(居)党组织书记“一肩挑”、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和村(居)党组织成员交叉任职,“一肩挑”比例要实现稳中有升。4.同步推进,按时全面完成的原则。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时段完成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至2021年2月10日前全面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5.选齐职数,配强班子的原则。根据村(社区)常住人口和所辖区域面积大小,按照精干高效、利于工作的原则,合理设定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职数。通过选举,使村委会组成人员达到法律规定的X至X人,居委会组成人员达到X至X人。6.妇女职位专职专选的原则。实行妇女专职专选,正式候选人以及村委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村民代表中女性代表应达三分之一以上。(三)工作目标切实做好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把群众拥护、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有文化、办事公道、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村(居)民委员会班子,提高村(居)民委员会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努力实现村(居)民委员会整体功能和凝聚力得到增强,基层民主不断发展,村(居)务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的目标。二、候选人条件(一)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1.符合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法律法规规定,已登记参加本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4.遵守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5.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工作认真负责。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1.政治觉悟不高,“四个意识”不牢,“四个自信”不强,“两个维护”不够自觉,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2.法治意识淡薄,存在严重失信情形的;3.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霸等问题的;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机关立案调查的;5.参加或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当两面人、“骑墙派”的;6.不担当不作为,缺乏斗争精神,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7.损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群众意见反映较大的;8.以贿赂、欺骗、威胁、暴力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9.其他党内法规和文件规定不适宜担任情形的。(二)村(居)务监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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